课程须知/报名方法
以「延续人力资源发展」为服务宗旨,透过举办各项工作进修及个人发展课程,提升各界人士的工作技能、生活技巧,以期善用余暇,全面发挥个人潜能及兴趣。
服务对象
年满十五岁或以上人士,不论学历皆可参加本处举办之延续发展课程,课程简介注有报读资格者除外。
报名须知
1. 亲身报名:请于办公时间内连同学费及填妥之报名表格亲临本处办理。
2. 邮寄支票*:请填妥报名表格,连同抬头 「香港职业发展服务处有限公司」之划 线支票寄回本处。
3. 银行入数*:请将学费存入汇丰银行户口号码411-227374-838或账户名称: Hong Kong Employment Development Service Limited;
然后将存款收条及课程报名表电邮至cdp@hkeds.org或传真至2326 8225 (请于收条上写上报读课程者姓名、报读课程名称及联络电话)。
请保留存款收条正本,并于开课日交本处作核实用。
*邮寄地址:黄大仙下村龙盛楼地下,本处将于收件日起计3个工作天内处理报读申请,是否取录则视乎报名情况而定。
4. 课程只接受参加者本人出席,不可由别人代替或携友陪同旁听。
5. 如课程取消,本处会尽快通知参加者,安排转报其他合适课程或退还已缴学费。
6. 学员缴交的学费,如遇下列情况可获全数退还,本处会通知学员到本处领回退款支票:
(a) 课程取消;
(b) 课程额满。
7. 除以上(6)所列的原因外,学员亦可于开课前以书面向本处申请退款,口头申请恕不受理,有关处理如下:
(a) 开课前不少于30日前作出退款申请者,可获发还全数学费,唯本处会从退款中扣除港币200元作行政费用;学费少于港币200元的课程,恕不受理;
(b) 开课前30日至不少于20日前作出退款申请者,可获发还一半学费,同时本处会从退款中扣除港币200元作行政费用;学费少于港币200元的课程,恕不受理;
(c) 少于开课前20日提出申请者,恕不受理;
(d) 已缴付的报名费均不获退还。
<报名表格下载(QF课程)>
<报名表格下载(一般自资课程)>
证书安排
证书课程
1) 除特别注明的课程外,学员出席率达百分之八十及考核合格,才可获本处颁发证书;
2). 学员出席率达百 分之八十;但未能通过考核,则只可获本处颁发听讲证书;
3). 学员如遗失证书,请以书面申请补发。申 请补发每份证书之行政收费为$50。
非证书课程
1) 学员出席率达百分之八十或以上可申请听讲证书(除特别注明的课程外),每份听讲证书的行政收费为$20。
2) 学员如遗失听讲证书,须以书面申请补发,每份听讲证书的行政收费为$20。
风雨安排
1) 若天文台发出或悬挂「3号或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」或「黄色及红色暴雨警告信号」,所有课程如期进行。
2) 在课程进行期间,如天文台发出「黑色暴雨警告信号」,课程将继续进行;
3) 在课程进行期间,如天文台发出「8号或以上之热带气旋警告」,所有课程将暂停。
4) 课程尚未进行,如天文台发出或仍然悬挂「8号或以上之热带气旋警告」或「黑色暴雨警告」或政府于超强 台风后公布的「极端情况」,所有课程暂停。
5)「8号或以上之台风」或「黑色暴雨警告」或「极端情况」于早上7时正或之前除下/取消,上午课堂照常;
6)「8号或以上之台风」或「黑色暴雨警告」或「极端情况」于中午12时正或之前除下/取消,下午课堂照常;
7)「8号或以上之台风」或「黑色暴雨警告」或「极端情况」于下午4时30分或之前除下/取消,晚间课堂照常。
8) 因台风、暴雨或极端情况而取消的课堂,本中心将尽量安排补课,补课日期请留意中心通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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