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RB 課程申請須知報名資格

就業掛鈎課程(一般屬全日制):

  1. 香港合資格僱員 (即合法在香港居留並可無條件自由受僱或工作的人士,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來港定居人士);及
  2. 年齡在15歲或以上;及
  3. 申請人須具備其報讀課程所要求的能力、學歷及體格;個別課程根據行業/職位的發牌條件或法例要求設有其他入學資格。
  4. 正修讀非本局開辦的全日制課程的學生,包括在休學或學校假期期間,不可報讀僱員再培訓局課程。
  5. 報讀就業掛鈎課程的申請人,必須是失業或待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/持《前往港澳通行證》來港的香港居民/經香港永久性居民作為保證人申請而獲批「受養人簽證」來港居留的香港居民,並須具就業意欲,以及對相關工作有興趣。
  6. 所有申請人須通過申請資格審核、面試及入學試(如適用),方可獲正式接納及輪候編班。
  7. 申請一年內最多只可修讀兩個就業掛鈎課程 (以申請日期與過去一年內首次入讀就業掛鈎課程的開課日期計算,包括獲取錄後未有取消報讀而沒有出席或已入讀但沒有完成課程)。

通用技能 / 技能提升課程(半日制/晚間制收費證書課程):

  1. 申請人須附合以上1-3項條件。
  2. 申請人最多同時報讀5項非就業掛鈎課程,在上課時間沒有任何衝突的情況下,學員可同時入讀多於一項非就業掛鈎課程,申請人不可同時入讀,亦不可重讀相同、內容相若或程度較低的同類型課程。
  3. 申請人一年內最多可修讀共150個課時非就業掛鈎課程。(以申請日期與過去一年內首次入讀就業掛鈎課程的開課日期計算,包括獲取錄後未有取消報讀而沒有出席或已入讀但沒有完成課程)。
  4. 申請人可在以下情況重讀同一課程一次:出席率達80%或以上及未能在期末評估(包括所有補考)考獲及格分數;或曾於四年或以前修畢的非就業掛鈎課程(包括在「技能提升計劃」下修畢之課程。

申請豁免繳費及學費資助須知

非就業掛鈎課程為收費課程,學費金額以申請人提交「課程申請表」當日僱員再培訓局就有關課程訂定的金額為準。學員須於開課前向本處繳付所需學費。已繳交的學費,概不發還。

符合申請學費減免資格的學員(香港永久性居民/持《前往港澳通行證》來港的香港居民/經香港永久性居民作為保證人申請而獲批「受養人簽證」來港居留的香港居民),可於收到本處的入學通知後,按其入息水平申請豁免繳費,或申請繳付「資助學費」。其他學員一概須繳付「學費」。學費類別如下:

豁免繳費: 每月收入為15,000元或以下或 失業/待業

「資助學費」的資格: 每月入息*為$15,001至$23,500

「學費」:每月入息*為$23,501或以上

*指從工作中所賺取的薪金(包括底薪、生活津貼、逾時工作收入、花紅/佣金及其他津貼,扣除強積金/公積金供款);或每月所得長俸。

有意申請豁免繳費或繳付「資助學費」的學員,須於開課前向本處提交「豁免繳費╱繳付『資助學費』申請表」,以及繳付所需學費。

合資格申請人可以郵寄、網上或親臨本處報名 :

人力資源培訓中心
黃大仙下邨龍盛樓地下
辦公時間: 9AM-9:30PM(星期一至五) 9AM-6PM(星期六)
電話: 3165 1600

再培訓及就業中心
黃大仙下邨龍和樓地下
辦公時間: 9AM-9:30PM(星期一至五)
電話: 2326 7862

旺角就業資源中心
地址:旺角廣東道982號嘉富商業中心16樓4室
辦公時間: 9AM-9:30PM(星期二、三、四) 9AM-5:30PM(星期一、五) 1:00PM - 2:00PM(午膳)
電話: 3165 8870

新界崇德社就業資源中心
元朗水邊圍村碧水樓平台203-206室
辦公時間: 9AM-5:30PM(星期一至五)
逢星期一及三,延長服務時間至晚上9時30分
星期六、日及公眾假期休息
電話: 3618 5027

再培訓課程查詢熱線: 2326 7862

有關網頁 : 詳情請瀏覽僱員再培訓局網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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